Tuesday, November 2, 2010

白天紐約黑夜巴黎 (1of2)





我在趕些什麼?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,拼命追求身外之物,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、有名嗎?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,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?


王文華/文


紐約和巴黎,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面向。紐約是白天,巴黎是黑夜。紐約是前半生,巴黎是下半場。


三十五歲之前,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,畢業後迫不及待地去紐約工作。一做五年,快樂似神仙。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:她是二十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。豐富、方便。靠著地鐵和計程車,你可以穿越時間,前後各跑數百年。人類最新和最舊、最好和最壞的東西,紐約都看得見。


所以在紐約時,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。白天,我在金融機構做事,一天十小時。晚上下了班,去NYU學電影,一坐四小時。在那二十多歲的年紀,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。活著,就是要把自己榨乾,把自己居住的城市,內外翻轉過來。


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。其實從小開始,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。紐約生活,充滿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志。相信人要藉著不斷努力,克服萬難、打敗競爭。活著的目的,是更大、更多、更富裕、更有名。權力與財富,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。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,就是事業、事業、事業。


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方式,為了保持領先,每個人都在趕時間、搶資源。進了電梯,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,那燈也亮了,偏偏還要再按幾下,彷彿這樣就可以快一點。出了公司,明明已經下班了,卻還要不停講手機,搖控每一個環節。在紐約,為達目的,可以不擇手段,甚至趕盡殺絕。在紐約,沒有壞人,只有失敗者。台灣,是不是也變成這樣?


每一件事,都變成工作。上班當然是工作,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。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,甚至到酒店喝酒、KTV狂歡,臉上都殺氣騰騰,準備拚個你死我活。


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,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。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,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。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、抗壓性和厚臉皮。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、優越感和勢利眼。在紐約時我深信:能在這裡活下來的,都是可敬的對手。黯然離開的,統統是輸家。人生任何事,絕對要堅持到底。半途而廢的,必定有隱疾。在這不睡的城市,每天我醒來,帶著人定勝天的活力,跟著法蘭克辛納屈唱〈紐約‧紐約〉:「如果你能在紐約成功,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!」是的,在紐約,現代的羅馬競技場,我要和別人,以及自己,比出高低。這套想法,在我三十五歲以後,慢慢改變。


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,是父親的過世。我父親一生奉公守法、與人為善。毫無不良嗜好,身體健康地像城堡。七十二歲時,他得了癌症、引發中風,經歷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。他一生辛勤工作、努力存錢、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。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、一分收穫,用在紐約拚事業的精神照顧他。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,最後他還是走了。父親逝世的那天,我的價值系統崩潰了。我一路走來引以為傲的「紐約精神」,沒想到這麼脆弱。

不止在病床,也在職場。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,才發現「資本主義」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。上過班的都知道,很少公司真的是「開放市場」、「公平競爭」。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、就是敵人。職場上偉大的,未必會成功。成功的,有時很渺小。很多人一輩子為公司鞠躬盡瘁,最後得到一支紀念筆。那些捲款潛逃的,反而變成傳奇。


慢慢的,我體會到:世上有一種比「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」更高、更複雜的公平。人生有另一種比「功成名就」更幽微、更持久的樂趣。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,所無法解釋的。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種公平和樂趣呢?我想過西藏、不丹、非洲、紐西蘭。然後,我注意到法國。


住紐約時,法國是嘲諷的對象。身為經濟、科技、和軍事強權的美國,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。法國是沒落的貴族,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。法國人傲慢,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慵懶。動不動就罷工,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。


搬回台灣後,普羅旺斯、托斯卡尼突然流行。我看了法蘭西斯‧ 梅思的《美麗的托斯卡尼》,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:「在加州,時間像呼拉圈。我扭個不停,卻停在原地。在托斯卡尼,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,提著一籃李子,逍遙地走一整天。」


是啊!我在趕些什麼?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,拚命追求身外之物,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、有名嗎?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,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?


1 comment:

  1. 用兩個城市來比喻兩種生活方式, 妙極了! 好文章!
    說真的, 我還是選巴黎的生活方式, 來過我的生活.
    自由自在, 快樂似神仙!

    ReplyDele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