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國電視訪談,結束前,要我用一句話總結709大集會。“公民社會宣告降臨!”我回答。
倫敦政經學院(LSE)對“公民社會”(Civil Society)有簡明的定義:一群人因為共同的理想和價值觀,自願的組織和集合起來,追求彼此的共同目標。再簡明的定義,也有點抽象,模糊。
用709的例子,大家更容易明白。
這天下午1點,30幾個人出現在武吉免登路上,其中一些人身穿黃衣。走著,走著,在街邊觀望者,加入隊伍;在咖啡店喝茶的,加了進來;在商店前逛街的,也走入其中。很快的,從原本的30幾人,成為300人的隊伍;來到蘇丹依斯邁路口,和另一支隊伍會合,增加到1千人。隊伍走到半山芭路,已是數千人的陣容;加上幾個不同地點的人群,已是以萬人計。
吉隆坡之外,新加坡、台北、香港、悉尼、墨爾本、迪拜、倫敦、紐約、洛杉磯……,都有一群“熟悉的陌生人”,不約而同的現身。
他們都是自願而來,沒有任何物質上的報酬,反而要面對種種危險。他們是為了改變選舉制度而來,也是為了自身和集體的權益而出現。隊伍中,大部份人並不認識對方,然而,彼此之間,卻有一種熟悉感,知道對方想些甚麼,準備做甚麼,追求些甚麼。
當隊伍遇到阻攔時,群眾守望相助,傳遞水、鹽巴、毛巾等等;在被驅逐時,大家互相扶持。這些人,是公民社會的一分子。他們追求個人的自由,公民的權益,不願意受到國家政權的過度約束;他們未必加入政黨,但是,他們關心政治。
他們認為,在5年一次的投票之外,公民還有其它表達意願,參與政治的管道,包括集會和遊行。709這一天,人們見證了公民社會的成形,以及它所發揮的力量。在大馬,公民社會將是國陣和民聯之外的第三股政治力量。哪一方能夠取得公民社會的認同和支持,就能夠贏得未來。
然而,執政黨習慣了本身高高在上的視角,也安逸於權力的擁有,而失去了敏感度,忽略了公民社會時代已經降臨。一旦驚覺受到挑戰,當局又錯誤的把它定調為反對黨的旁支外圍,或是被反對黨所利用,而採取對抗的姿態。結果,勢必把公民社會的成員,推向另一方。
正視公民社會的力量,接納它的存在,學習與之妥協共處,是執政黨今後唯一的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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